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8.最后,必须说明的是,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,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,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;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。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: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,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。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,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。在天堂,对主之爱是主导爱,因为在那里,爱主高于一切。因此,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,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,排列他们,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,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。正因如此,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,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,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,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(参看7-12节)。
注: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,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(6159, 7648, 8067, 8853节)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(987, 1040, 1568, 3570,6571, 6935, 6938, 8853-8858, 10076, 10109, 10110, 10284节)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,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,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(8854, 8864, 8865节)。
4837.“所以与哥哥的妻子同房的时候,便遗种在地上”表婚姻之爱的反面。这从下文清楚可知。“犹大的长子珥”描述了犹太民族起初所陷入的源于邪恶的虚假;次子“俄南”描述了由后来在这个民族当中占主导地位的邪恶之虚假所生的邪恶;三子“示拉”描述了源于此,并且再后来在这个民族当中占主导地位的偶像崇拜(4826节)。邪恶之虚假所生的邪恶由俄南所行的事来描述,即他不愿给他哥哥留种,而是遗种在地。这句话之所以表示婚姻之爱的反面,是因为就内义而言,婚姻关系表示属教会之物,也就是教会的本质要素。教会本质上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,邪恶之虚假所生的邪恶与该婚姻完全相反,也就是那些陷入这种邪恶的人与该婚姻完全相反。
无论就属灵意义,还是属世意义而言,这个民族没有丝毫婚姻之物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:他们可以娶多个妻子;因为在有属灵意义上的婚姻存在的地方,也就是教会的良善与真理所在的地方,这种行为(即娶多个妻子)是绝不可以的。真正的婚姻绝无可能存在,除非在心有主的教会或国度的人当中,然而在这些人当中也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(1907, 2740, 3246节)。处于真正婚姻之爱的两个人之间的婚姻,就对应于属天的婚姻,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;其中:丈夫对应于良善,妻子对应于该良善的真理。此外,他们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,便处于这属天的婚姻。因此,凡教会所在之地,永远不可以娶多个妻子。但是,由于雅各的后代当中没有教会,只有教会的代表,或只有没有内在实质的教会的外壳(4311, 4500节),所以他们可以有多个妻子。此外,一个丈夫与多个妻子的婚姻在天堂呈现为这样一个观念或形像,一个良善可以说与多个彼此不一致的真理结合,因而根本就没有良善。事实上,当良善的真理彼此不一致时,该良善就不再是良善,因为良善从真理及其一致性那里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。
它还呈现为这样的形象:教会可以说不是一个教会,而是许多个教会;并且这些教会照着信之真理,或教义而彼此分开;而事实上,当良善成为教会的本质要素,并从真理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,可以说被这些真理调节时,教会才是一。教会是天堂的一个形象,因为它是主在地上的国。天堂分为许多总体社群,和从属于这些总体社群的小型社群;但它们仍通过良善成为一体。那里的良善使得信之真理彼此一致,因为这些真理关注良善,并以它为基础。如果天堂照着信之真理,而非良善划分,那么天堂就不再是天堂,因为根本不会有任何一致性。事实上,天使不可能从主那里拥有生命的合一或一个灵魂。这种合一只在良善,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里面才有可能。因为爱将所有人联结起来;当人人都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爱时,他们就拥有一个共同生命;这生命出自主,因此主就是那将所有人联结起来的。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就是所谓的对邻之爱,因为邻舍就是处于良善,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,抽象意义上则是良善本身及其真理。从这些事可以看出,为何在教会里面,婚姻必在一夫一妻之间;为何雅各的后代可以娶多个妻子。其原因在于,他们中间没有教会,因此教会的代表无法藉着婚姻建在他们当中,因为婚姻之爱的反面在他们中间占主导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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